2026年8月12日,农业农村部发布第1049号公告——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药标签二维码格式及生成要求》,标志着农药追溯管理进入全新阶段。新规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,同时废止原农业部第2579号公告。对于农药生产企业、经营者和使用者而言,农药二维码生产日期激活的流程和要求将发生重大变化。
一、码制限定:QR码与DM码双轨并行
据农业农村部第1049号公告第一条:农药标签二维码码制采用QR码或者DM码。
相比2579号公告仅规定QR码,新规新增DM(Data Matrix)码作为可选码制。这意味着农药二维码生产日期激活方案的选择空间更大,企业可根据标签尺寸、产线速度和设备条件灵活选择。QR码适合较大标签面积和高速产线,DM码则在小型包装和有限空间场景下更具优势。
二、内容组成:追溯网址+单元识别代码
据农业农村部第1049号公告第二条:二维码内容由追溯网址、单元识别代码等组成。
二维码承载的信息结构进一步规范化。追溯网址引导扫码者访问官方追溯平台,单元识别代码则是实现一物一码的关键。在农药二维码生产日期激活过程中,这两部分信息缺一不可,共同构成完整的数据链路。
三、信息穿透:扫码即可获取核心信息
据农业农村部第1049号公告第三条:通过扫描二维码应当能够识别显示农药名称、登记证持有人名称等信息。
这一条款明确了"信息穿透"的要求——消费者和监管人员无需登录特殊系统,通过普通手机扫码即可看到农药的核心信息。对于农药二维码生产日期激活而言,生产日期作为关键信息之一,必须在扫码后直接可查,这对企业的数据关联精度提出了更高要求。
四、原药穿透:制剂产品的信息纵深
据农业农村部第1049号公告第四条:农药制剂标签未标注所用原药(母药)信息的,还应当能够通过扫描二维码识别显示原药(母药)登记证号及生产企业名称。
这是1049号公告新增的重要条款,要求制剂产品的二维码必须能穿透到原药层级。在农药二维码生产日期激活体系中,这意味着制剂企业不仅要关联自身生产信息,还需将原药来源数据一并纳入追溯链条,实现"从原药到制剂"的全链路追溯。
五、一物一码:唯一性是追溯的根基
据农业农村部第1049号公告第五条:标签二维码必须具有唯一性,一个标签二维码对应唯一一个销售包装单位。
"一物一码"是农药追溯体系的根基。每一个销售包装单位的二维码都是独一无二的身份标识,确保农药二维码生产日期激活信息不会混淆、不会被复制。这也为后续的经营者逐批核验和使用者扫码三查提供了技术基础。
六、编码规则:32位数字的唯一密码
据农业农村部第1049号公告第六条:单元识别代码至少由3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。
32位阿拉伯数字的编码长度提供了充足的信息容量,足以支撑全国范围内农药产品的唯一标识需求。在农药二维码生产日期激活系统中,这32位编码通常包含企业代码、产品代码、生产日期码和序列号等字段,是实现精确追溯和数据管理的底层支撑。
企业应对建议
距离2026年11月1日实施日期已不足三个月,农药企业应尽快启动以下工作:
- 评估现有系统:对照1049号公告六项条款,逐项检查当前赋码系统、数据采集和追溯平台的合规性
- 升级赋码设备:确保支持QR码或DM码,满足32位编码生成和一物一码唯一性要求
- 完善数据关联:实现生产日期激活信息的精准绑定,确保扫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
- 培训人员:让生产、质检和管理人员熟悉新的农药二维码生产日期激活操作规范
农药二维码生产日期激活的规范化,是农药追溯体系建设的关键一步。1049号公告的实施将推动行业从"有码"向"好码"升级,真正实现从原药到终端的全链路可追溯。硕创科技将持续跟踪政策动态,为农药企业提供合规、高效的一站式解决方案。